其他資料
內容簡介
本書是「新標點和合本聖經」,仍是一九一九年出版的「和合本聖經」,内文没有修改。
「新標點和合本聖經」和原來「和合本聖經」不同的地方有下列幾點:
(一)以一般通用的標點符號代替和合本卷首「凡例」所用的標點方法。
(二)原文是詩的體裁就用詩體排法。
(三)用現在通用的字,如用「夠」,不用「彀」;用「才」,不用「纔」等。為了容易辨別,問句中的「那」用「哪」字。
(四)用更適合的人名:
甲 不雅的譯名,如以呂便代替流便。
乙 改動容易誤解的名字,如尼哥底母改為尼哥德慕,以免誤認他為女性;友阿爹改為友阿蝶,以免誤認她為男性。
丙 出名的歷史人物則採用現代通用的音譯,如「該撒」改為「凱撒」,古列改為塞魯士,以利沙伯改為伊利莎白。
(五)用更通用的地名,如士班雅改為西班牙,伯拉大河改為幼發拉底河等。
(六)小標題下註有平行經文,以便讀者參考。
(七)代名詞的第三人稱,男性和共同性用「他」,女性用「她」,動物用「牠」,事物用「它」,使讀者容易辨別。
(八)内文中有從屬地名或地名和人名連在一起時,在少數地方加了「的」,以免混消,如士十七・7「猶大的伯利恆⋯⋯」,王下十·17「⋯⋯就把撒馬利亞的亞哈家剩下的人都殺了」等。
(九)新舊約用詞盡量统一,如舊約中用「盾牌」(詩八十四·9),新約中用「籐牌」(弗六·1),本版把新約中的「籐牌」改為「盾牌」。
(十)經文中的括號有兩種用法:第一種用法是在括弧内用小字,表示内文是翻譯者加上的解釋或另一種譯法。第二種用法是標點的一部份,表示括弧裏的話是原作者的插句,是本文的一部份,所以在閱讀時必須包括在內,如約四·2;林後十二·2~3等。





